在下上次分享「公然侮辱(毀謗)也有價目表!?」文章,引來很多迴響,這次再來深入探討公然侮辱與毀謗有何不同?以及常見罵人的話如「給你臉你不要臉」、「北港香爐」、「腦袋裝屎」、「神經病」、「王八蛋」及「在酒店上班」等語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或毀謗?先來看下面這個案例:
一、案例事實:
今年一月一日喜洋洋與美洋洋到餐廳用餐,喜洋洋對美洋洋說:「你可以當我女朋友嗎?」,美洋洋因不喜歡喜洋洋,且對喜洋洋告白之舉感到震驚,因而回答說:「你神經病啊」,喜洋洋聞後惱羞成怒的說:「幹,給你臉你不要臉。你這個北港香爐,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在酒店上班。」,美洋洋聞後回說:「王八蛋!你亂講。」,雙方不歡而散,隔天,喜洋洋還在他的部落格說美洋洋:「我這種顏質的男生她居然不要,真是腦袋裝屎。」請問喜洋洋與美洋洋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或毀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