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目前案件塞車,如有意諮詢或委任者,請務必先依「諮詢及委任須知」提供完整資料並耐心等候,事務所會依案件緊急狀態進行安排,謝謝。
- Aug 10 Thu 2017 17:11
-
許律師這篇文章,讓你成為「刑事偵訊或刑事辯護」專家(附刑事答辯狀範例)
- Dec 29 Thu 2016 14:20
-
刑事偵訊篇-警察或檢察官偵訊時應注意事項(許文華律師解說)
- Mar 28 Fri 2014 09:39
-
警察約談或檢察官傳喚應訊時應注意事項-如何與律師配合及如何掌握回答問題的秘訣
有很多當事人經常問我,許律師我這次去市調處或地檢署(或北機組、分局偵查隊、警局派出所等)接受訊問,或者收到市調處或地檢署的傳票或通知到案說明,需不需要請律師?刑事應訊時請律師的話,市調處的調查官或地檢署的檢察官,會不會覺得我作賊心虛?或者當事人也常常問我,許律師如果調查員或檢察官問我:「你有沒有淘空公司或非常規交易?」、「你有沒有內線交易或財報不實?」、「你有沒有經手核銷?」、「你有沒有簽收物品?」「你有沒有收受賄款?」等問題,我應該如何回答應訊時的問題呢?這些問題都顯示出,問我的當事人心態錯誤且未抓到重點,怎麼說呢?請往下看:
- Dec 31 Sat 2016 11:14
-
刑事偵訊篇二 (許文華律師解說)
- Mar 01 Sat 2014 13:45
-
未經同意拷貝(複製)他人隨身碟或電腦中資料,屬於刑法第359條無故取得他人電磁記錄罪
你知道隨便拷貝或複製他人隨身碟裡的資料,不論是檔案、照片,都是違反刑法第359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 萬元以下罰金(無故取得他人電磁記錄罪)。這裡舉個案例分享:
- Sep 09 Sun 2012 22:39
-
以警察局、市調處或地檢署為例-『被告應訊及律師陪訊進階技巧』
- Aug 27 Mon 2012 14:07
-
接受檢調機關傳喚通知的應注意事項-『收到地檢署、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或北機組、警局)傳票或約談通知書該怎麼辦?』
- Mar 30 Fri 2012 18:27
-
被檢調搜索或被約談偵訊時該怎麼辦?應該如何應變與應對?
新聞快報: 台大、台師大、政大等三所國立大學,爆發有超過20位教授涉嫌持假發票詐領研究計畫費,初估詐領的全部金額約43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兵分28路搜索,約談50多位教職員到案。 拿報紙、拿文件,所有能遮掩的東西都用上了,他們全是國立大學教授,卻涉嫌詐領研究費,檢調26號動員160多位檢察官,兵分28路大搜索,因為調查發現,台大、台師大、政大等學校20多位教授,涉嫌找專賣文具的元霖企業公司幫忙開發票,向國科會等單位核銷沒花完的研究經費,元霖取得撥款後扣掉一成,再代購禮券、3C等產品給涉案教師,總詐領金額估計有430多萬,約談50多位教職員,晚間涉案人依涉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北檢複訊。 一語不發,快步離開,複訊後五個人包括台大生化所果姓副教授、台大物理治療系簡姓助理教授、台大會計曾姓助理教授、師大餐旅所孫姓教授與師大地球科學系簡姓教授,分別以二到八萬元交保,是否還有更多人涉案?檢調目前持續擴大偵辦當中。(摘路自網路奇摩新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