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目前案件塞車,如有意諮詢或委任者,請務必先依「諮詢及委任須知」提供完整資料並耐心等候,事務所會依案件緊急狀態進行安排,謝謝。

目前分類:【辦案經驗】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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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大綱快速連結:

一、【前言】:

二、【收到地檢署傳票怎麼辦】:

三、【地檢署開庭前準備】:

四、【地檢署開庭偵訊過程】:

五、【委任律師在場的好處】:

六、【地檢署開庭後準備事項】:

七、【刑事答辯狀範例】:

八、【警局(派出所)約談程序】:

九、【調查局約談程序】(以台北市調查處為例):

十、【各類型犯罪辯護重點】:

十一、【許律師辦案經驗】:

當事人與案件肯定

十二、【結論】:

 4.諮詢及委任須知:

先聲明喔,這篇文章是讓萬一要接受刑事偵訊(檢察官、調查局調查官、偵查隊偵查佐約談時)的人,懂得如何與委任律師搭配進行辯護,或者沒有委任律師時懂得一些刑事偵訊過程的自我辯護技巧,並不是說看了這篇文章你就可以去幫別人辯護(不過也不可能啦,因為要幫被告辯護也只有律師才有資格的:參考刑事訴訟法第29條),千萬別誤會喔,以下本文將依本人檢警陪同偵訊經驗,從不同面向一一介紹刑事偵訊前、中、後不同階段的準備與注意事項,並且本文將區分地檢署偵訊、警局約談(包括派出所、警備隊、保安大隊、婦幼隊等)、調查局約談程序,分別談談不同檢警單位偵訊時應注意事項:

一、 【前言】

有很多當事人經常問我,許律師我這次去地檢署或市調處(或北機組、分局偵查隊、警局派出所、警備隊、保安大隊、婦幼隊等)接受訊問,或者收到地檢署或市調處的傳票或通知書到案說明,需不需要請律師陪同偵訊(即檢警陪偵)刑事應訊時請律師陪偵的話,市調處的調查官或地檢署的檢察官,會不會覺得我作賊心虛?或者當事人也常常問我,許律師如果調查員或檢察官問我:「你有沒有隔著衣服摸女學生胸部?」、「你有沒有與國一女學生發生性行為?」、「你有沒有淘空公司或非常規交易?」、「你有沒有內線交易或財報不實?」、「你有沒有經手核銷?」、「你有沒有簽收物品?」「你有沒有收受賄款?」等問題,我應該如何回答應訊時的問題呢?這些問題都顯示出,問我的當事人心態錯誤且未抓到重點,怎麼說呢?請往下看:

 

台北地檢署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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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大門

1.地檢署大門.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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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到警察局派出所、調查局或地檢署接受刑事偵訊時,有哪些事情是應該要特別注意的嗎?

你知道應訊時最重要的三件事是什麼嗎?你知道當檢調人員一直質疑你的說法時,要如何因應嗎?

請看以下影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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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當事人經常問我,許律師我這次去市調處或地檢署(或北機組、分局偵查隊、警局派出所等)接受訊問,或者收到市調處或地檢署的傳票或通知到案說明,需不需要請律師?刑事應訊時請律師的話,市調處的調查官或地檢署的檢察官,會不會覺得我作賊心虛?或者當事人也常常問我,許律師如果調查員或檢察官問我:「你有沒有淘空公司或非常規交易?」、「你有沒有內線交易或財報不實?」、「你有沒有經手核銷?」、「你有沒有簽收物品?」「你有沒有收受賄款?」等問題,我應該如何回答應訊時的問題呢?這些問題都顯示出,問我的當事人心態錯誤且未抓到重點,怎麼說呢?請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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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到警察局派出所、調查局或地檢署接受刑事偵訊時,有哪些事情是應該要特別注意的嗎?

現在請讓許文華律師來跟您分享他的辦案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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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隨便拷貝或複製他人隨身碟裡的資料,不論是檔案、照片,都是違反刑法第359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 萬元以下罰金(無故取得他人電磁記錄罪)。這裡舉個案例分享:



一、案例:
大野狼與喜洋洋雖是同一家建設公司員工,但是平常感情就不好,一天喜洋洋拿自己的隨身碟到大野狼辦公位置,將該隨身碟插入並使用大野狼的筆記型電腦,以便喜洋洋使用隨身碟裡的工程資料,跟大野狼說明目前建案的工程進度以及應注意事項,說畢喜洋洋就急著離開,並忘記帶走他私人隨身碟,大野狼見機不可失,就將喜洋洋隨身碟裡的所有資料全部備份到大野狼的筆記型電腦中,並發現喜洋洋隨身碟中有喜洋洋與不知名女士進行性愛行為的私密照片,等到大野狼三個月後自公司離職後,大野狼就發一封電子郵件並附上前述私密照片給喜洋洋,並要脅喜洋洋必需三日內支付大野狼一百萬元,否則大野狼將會把前述私密照片全部流傳公布於網路上,嗣後經喜洋洋接獲電子郵件後立即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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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教授浮報研究費的元霖企業案後續新聞報導,因為本案牽連太廣層級太高(有大法官涉案),筆者光是元霖案件業已協助二十多位包含院長級的教授及助理處理,心中也充滿無限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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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元霖企業老闆轉污點證人,驚爆500名教授涉嫌以假發票核銷研究費,連一名大法官,也因任職教授期間與元霖有多筆交易紀錄,遭檢調鎖定偵辦,大法官的妻子日前還私下找校方高層打探丈夫涉案情節,但校方未漏口風。
 喝花酒也報帳
 檢調初步清查發現,這些涉案教授中,雖有大多數是便宜行事,請廠商提供不實發票協助解決報帳困擾,沒用完的公款最後仍花在其他研究計劃等公務上,但也不乏貪婪之徒,明顯公款私用,實際購物從售價高達15萬元腳踏車、近10萬元的50吋液晶電視、單價數萬元的COACH包、萬寶隆鋼筆等精品,到SOGO等禮券甚至悠遊卡等儲值商品,項目五花八門,唯一共通處是花費顯與公務無關。
元霖企業有限公司. 負責人:施揮揚
2012/05/26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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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霖企業教授不實發票浮報研究費案件喧騰已久,很多涉案人收到地檢署或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傳票大部分都嚇死了,不知道該怎麼辦,別慌,且看許律師教你如何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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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報: 台大、台師大、政大等三所國立大學,爆發有超過20位教授涉嫌持假發票詐領研究計畫費,初估詐領的全部金額約43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兵分28路搜索,約談50多位教職員到案。 拿報紙、拿文件,所有能遮掩的東西都用上了,他們全是國立大學教授,卻涉嫌詐領研究費,檢調26號動員160多位檢察官,兵分28路大搜索,因為調查發現,台大、台師大、政大等學校20多位教授,涉嫌找專賣文具的元霖企業公司幫忙開發票,向國科會等單位核銷沒花完的研究經費,元霖取得撥款後扣掉一成,再代購禮券、3C等產品給涉案教師,總詐領金額估計有430多萬,約談50多位教職員,晚間涉案人依涉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北檢複訊。 一語不發,快步離開,複訊後五個人包括台大生化所果姓副教授、台大物理治療系簡姓助理教授、台大會計曾姓助理教授、師大餐旅所孫姓教授與師大地球科學系簡姓教授,分別以二到八萬元交保,是否還有更多人涉案?檢調目前持續擴大偵辦當中。(摘路自網路奇摩新聞)


因為上述新聞特來跟大家作以下分析跟提醒 檢調陪訊的心得: 以前曾經分享當事人被搜索的心得 再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被搜索時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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