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元霖企業教授不實發票浮報研究費案件喧騰已久,很多涉案人收到地檢署或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傳票大部分都嚇死了,不知道該怎麼辦,別慌,且看許律師教你如何應變:

一、先瞭解是「證人」還是「被告」身份:

傳票上會註明你是證人還是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被告),如果是證人就稍微比較沒關係,只是你剛好在本案發生時在場,瞭解案發經過,要請你去釐清而已,不過許律師也曾在先前文章提醒,有些證人後來是會被轉成被告的,所以仍然不能掉以輕心,最好是找你熟悉的律師諮詢一下比較好。

二、看清楚是哪一個地檢署或調查站所發的傳票:

因為這樣你才知道要去哪裡報到,傳票上面會註明報到的時間跟地點,千萬別弄錯了。
 
三、瞭解案由:

通常傳票上會寫案由如「詐欺」、「背信」、「侵占」、「商業會計法」(即發票不實或不實發票問題)或「偽造文書」等等,這就表示傳喚你出庭準備要處理或調查的案件大方向,這也是讓你跟你的律師「猜題」的重點,為何說猜題呢,因為偵查不公開,一般你是不知道傳喚出庭的詳細內容,許律師也曾與當事人發生過完全猜錯題的狀況,所以開庭前,多做些準備絕對是必要的。此外,也可根據傳票上的電話,打給書記官或調查員確認究竟因為何事被傳喚,雖然偵查不公開,但是有些書記官或調查員還是有可能告訴你偵辦方向的,就看你如何有技巧的詢問了。
 
四、報到當天要記得帶身份證跟通知書:

身份證與通知書兩者缺一不可,因為檢察官或調查員開庭時會需要你的身份證,以便確定來的人對不對,因為實務上也發生過頂替犯罪的狀況的。
 
五、地檢署開庭法庭活動:
 
(一)基本上地檢署開庭時會有一位檢察官、一位書記官跟一位法警,檢察官負責問話,書記官負責打筆錄,很重要的是你開庭說的話會記錄在電子筆錄中,開庭結束,檢察官會請書記官列出讓你確認,你必須仔細確認,因為這就是所謂「呈堂證供」。

(二)原則上檢察官會先問你的出生年月日、戶籍住址、現居地、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等等基本人別事項;然後告知你所涉嫌的罪名(如竊盜、詐欺等)、你可以保持緘默、可以聘請律師、可以請求調查有利於自己之證據等等權利,這些都是刑事訴訟法給被告的基本權利,但如果是證人,檢察官就會在人別訊問後,請你具結,簡單說就是請你不能說謊,否則有偽證罪的處罰。

(三)檢察官問話方式原則上係採一問一答,也可能問一個概括問題,請你從頭到尾連續陳述,無論如何,你必須小心所有任何對你自己不利的陳述,這也是為何要事前與律師做足準備(猜題)的功夫了。

六、台北市調處開庭活動:

(一)基本上台北市調處開庭時會有兩位調查員,一位負責問話,一位負責打筆錄(打筆錄那位有時也會參與問話),很重要的是你開庭說的話會記錄在電子筆錄中,開庭結束,調查員會列出讓你確認,你必須仔細確認,因為這就是所謂「呈堂證供」。

(二)原則上一開始調查員會先問你的出生年月日、戶籍住址、現居地、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等等基本人別事項;然後告知你所涉嫌的罪名(如竊盜、詐欺等)、你可以保持緘默、可以聘請律師、可以請求調查有利於自己之證據等等權利,這些都是刑事訴訟法給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權利,但如果是證人,因為調查員沒有使證人具結的權力,故不會請證人具結。

(三)調查員問話方式原則上係採一問一答,也可能問一個概括問題,請你從頭到尾連續陳述,無論如何,你必須小心所有任何對你自己不利的陳述,這也是為何要事前與律師做足準備(猜題)的功夫了。

七、檢察官或調查員開庭結果:

 
基本上,檢察官或調查員問完問題就會讓你回去,但也有可能像李宗瑞一樣,符合羈押要件(串證、逃亡、重罪、反覆實施犯罪)就被當場羈押了(決定羈押的人是法官),就算不被羈押,也要預防被具保,這時事先準備一些現金以便具保就有需要了。至於會不會被檢察官起訴,一般開一次庭是無法得知的。
 

許文華律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