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g 10 Thu 201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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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律師這篇文章,讓你成為「刑事偵訊或刑事辯護」專家(附刑事答辯狀範例)
- Jul 23 Sun 2017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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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律師這篇文章讓你成為「職場性騷擾」及「一般性騷擾」事件之專家!【附性騷擾案件刑事答辯狀範例】
- Apr 19 Wed 201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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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哭訴被戳胸部 牙醫否認反指她帳目不清 - 看新聞學如何處理性騷擾案件(許文華律師解說)

臺灣現在性騷擾真的是太盛行了,幾乎到了每天一爆一則新聞的地步,前天又發生一件:女大生哭訴被戳胸部 牙醫否認反指她帳目不清 ,看完這則新聞有一些心得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因為牙醫師是被指控在工作上班期間對櫃臺女助理戳胸,所以這是有關職場性騷擾,而且如果已經觸摸到女助理的身體隱私處(即胸部),除了行政責任以外,還有刑事責任,所以影片中叫警察來處理,這部分是在處理刑事責任。以上觀點可參考下列文章:
- Apr 04 Tue 201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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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性騷擾(四):成立職場性騷擾要負擔什麼法律責任?--公司懲處、民事賠償、刑事責任、留下紀錄!

四、若性騷擾案件成立後,需要負擔什麼法律責任?
一、行政責任:由公司依據工作規則進行懲處,最嚴重會有免職處分。
二、民事責任:要對被害人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三、刑事責任:如果有觸摸到被害人身體隱私處(如胸部),則有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刑事責任。(參考文章:觸摸女性的「肩膀」或「腰部」或「大腿」或「額頭」,算不算構成刑事性騷擾?)
四、名譽受損:不論如何留下性騷擾紀錄,對於名譽是有很大損害的。
- Apr 03 Mon 2017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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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性騷擾(三):與非工作場所性騷擾有何不同?---時效不同、調查公司不同、主管機關不同、能否和解不同

如果是週末下班時間跟女同事去唱歌所發生的(非工作場所性騷擾,或稱非職場性騷擾),與職場性騷擾會有什麼不同?
一、時效不同:職場性騷擾沒有時效,非職場性騷擾(或稱公眾場所性騷擾)則時效只有一年。(參考文章:職場性騷擾(二):案件調查中要特別注意什麼?--訪談記錄!沒有時效!可談和解!)
二、調查單位不同:職場性騷擾由被害人所屬公司調查,非職場性騷擾由加害人所屬公司進行調查。(參考文章:職場性騷擾(一):案件如何進行調查?)
三、主管機關不同:以台北市為例,職場性騷擾由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管轄,公眾場所性騷擾則由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管轄。
四、可否和解不同:職場性騷擾可以和解,但非職場性騷擾無法和解!
- Apr 02 Sun 2017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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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性騷擾(二):案件調查中要特別注意什麼?--訪談記錄!沒有時效!可談和解!

一、職場性騷擾(或工作場所性騷擾)案件訪談紀錄就是你的呈堂證供!
二、職場性騷擾案件沒有時效問題,不管經過多久都可以追究!
三、職場性騷擾案件可以跟被害人和解後解決!
相關文章:
- Mar 06 Mon 2017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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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電影拍前座女生肩膀提醒不要滑手機算是性騷擾?(電影院拍肩姊事件)許文華律師不藏私辯護策略(許文華律師解說)

前天有位陳姓男子在爆料公社上爆料說,上星期他帶老婆去信義華納威秀看電影,看電影過程中,因為前座女生一直滑手機發出聲響及光線,影響到他們看電影,所以就拍了拍那位女生的肩膀提醒她,沒想到看完電影那個「拍肩姐」竟然帶了三個警察來,並指控陳姓男子「性騷擾」,說他有摸到胸部,新聞報導請參閱「看電影滑手機被拍肩 「肩膀姊」怒告性騷擾」
有關職場性騷擾與公眾場所性騷擾(如公車上、捷運站、電影院等)的差異(如時效不同、調查公司不同、主管機關不同、能否和解不同),請參考本人部落格另一篇文章:「被指控職場性騷擾怎麼辦?--許文華律師諮詢影片系列(一)」
以下根據報載相關事實,及本人相關性騷擾經驗.....喔不是,是性騷擾辦案經驗,替這位陳姓男子提供下列不藏私辯護策略:
一、聲請傳喚陳姓男子老婆出庭作證,證明「拍肩姐」當天真的是影響到他們夫妻看電影,所以她才請她先生拍拍「拍肩姐」的肩膀提醒她,不要影響到別人看電影。
二、請檢察官勘驗電影院現場,模擬拍肩動作給檢察官看,證明陳姓男子坐在後座(較高),是很難拍到「拍肩姐」的「胸部」的,而且一般情況下,也只能拍到肩膀的背部,甚至不太可能碰到她的「鎖骨」。(至於只有拍肩膀,算不算性騷擾?請參考:觸摸女性的「肩膀」或「腰部」或「大腿」或「額頭」,算不算構成刑事性騷擾?
- Feb 24 Fri 2017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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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性騷擾(一):職場性騷擾案件如何進行調查?(許文華律師解說)

我們每天因為工作上班的關係,跟工作場所或公司異性同事相處的時間,有時可能比配偶、老婆還長,加上性騷擾定義及成立要件非常廣泛,一般只要行為人(男主管)的「言」或「行」讓對方(女同事)感到「不舒服」,就有可能成立性騷擾。在此,許律師以經手過相關案件之經驗,設計以下案例,透過實際諮詢當事人過程的影片,分享工作場所性騷擾案件程序進行及相關應注意事項:
一、職場性騷擾案件調查程序如何進行?(公司進行調查、20天內申復、勞動局申訴並未調查性騷擾事實)
另外,為了讓大家體會一下職場性騷擾成立的容易性,下列的「言」、「行」都是有可能成立職場或工作場所性騷擾,請大家千萬謹言慎行:
一、性騷擾言詞(男主管對女同事說):1.「我好想妳..」2.「你今天穿的很辣喔!」3.「今天裙子穿那麼短是想勾引誰啊?」4.「妳的胸部真大真美!」
二、性騷擾動作:1.「以手擦嘴巴口水動作表示女同事穿的很清涼」2.「搭女同事肩膀或摟腰過馬路」3.「欲聞其體香而非常靠近女同事脖子或身體作嗅聞狀」4.「開會時用腳磨蹭女同事大腿內側」
- Dec 30 Fri 201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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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抓姦-抓姦弄不好是很容易被告的(許文華律師解說)
- Dec 29 Thu 201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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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偵訊篇-警察或檢察官偵訊時應注意事項(許文華律師解說)

您知道到警察局派出所、調查局或地檢署接受刑事偵訊時,有哪些事情是應該要特別注意的嗎?
你知道應訊時最重要的三件事是什麼嗎?你知道當檢調人員一直質疑你的說法時,要如何因應嗎?
請看以下影片介紹:
許文華律師
- May 03 Sun 201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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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律師拒絕接受委任的四種情況(刑事案件)

今天有個碰到被朋友告詐欺罪的陳先生來電詢問,事務所同仁瞭解情況後,請陳先生來所諮詢,陳先生表示只想知道事務所委任費用為何,並不想來事務所諮詢,因這位陳先生僅關心費用卻不關心策略可行性,拒絕陳先生的委任請求。事後想想自己自行開業以來,真是有過不少次拒絕當事人委任之情形,有哪些情況會被許律師拒絕受委任呢?有興趣的話,請往下看:
一、勝算很小(佔絕大多數)
(一)實際案例一:
曾有位林先生因為酒駕超過酒測值被警察攔檢並移送地檢署,因這類案件起訴及定罪率很高,所以就拒絕林先生的委任。
(二)實際案例二:
- Apr 16 Thu 2015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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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及委任須知

一、諮詢須知:
(一)「提供」完整資料:包括約談通知書、調查通知書、開庭通知、起訴書、法院公文、等。
以刑事案件為例,請來電或電郵告知「刑事案件重點資訊」:以下資訊提供越完整(本所將予以保密),表示越有誠意諮詢或委任,本所將越快安排諮詢!(請參考以下範例)
許律師電郵:hwhlawyer@fountainlawfirm.com,電郵時請一併副本予本所廖法務(plussign0929@gmail.com)及林法務(fountainyer@gmail.com)並來電事務所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