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曾經介紹通姦是判決離婚常見的理由,這次來談談如何抓姦或證明配偶通姦,以及通姦罪相關重要法律問題,還有更重要的是不用花大錢請徵信社抓姦:
一、常見通姦疑問
(一)配偶(包括先生或太太)花錢嫖妓算不算通姦?
解答:刑法第239條規定,只要你已經結婚,卻跟配偶以外之人從事性交行為,就算你是花錢嫖妓,也算數。此外,性交行為目前法院的認定就是性器官的接合,這是最重要的認定標準,也就是說只要發生與配偶以外的人性交就算通姦,不管你是花錢還是不花錢。
(二)配偶(包括先生或太太)上網認識網友,嗣後相約外出一夜情,算不算通姦?
解答:可能有人會認為,因為只是逢場作戲一夜情,所以應該不能算是出軌,但是刑法通姦罪是只要與配偶以外之人性交就算數,即便只有一次,也可成立通姦罪的,這裡就給有心人士仙人跳的機會了,因此奉勸想要嚐鮮的花心大少們,如果結婚了,還是安分守己吧。
(三)通姦罪多久時間內要提出告訴?誰可提出告訴?
解答: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因此從配偶知悉另一方有通姦行為開始六個月內,必須要提出告訴,且提出告訴者,僅有通姦行為的配偶有這個權利,其他人沒有。那如果配偶連續為通姦行為,提出告訴的期間應該從何時起算呢?依實務上的見解是,從知悉最後一次通姦行為後開始起算。
(四)如果您的配偶通姦,你知道後卻原諒他,但事後可否反悔又提出告訴呢?
解答: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所以如果有人抓姦在床,丈夫跪求原諒,太太雖氣死了但以丈夫需每月給付伍萬元當生活費(消氣費)則同意原諒丈夫,但嗣後丈夫卻沒付五萬元,這樣太太因為已經原諒,就算先生每月沒付五萬元,仍然不可反悔再提出通姦告訴了。
(五)先生與通姦外遇對象所生子女可否繼承先生財產?
解答:民法第1065條第1項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所以除非經過生父認領或撫育(例如提供生活費),否則先生與「小三」生的小孩是不能繼承先生財產的。但是依民法第1067條規定:「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因此,先生外遇所生小孩或小三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先生認領,即便先生往生後亦可為之,知名案例就是羅文源3姊弟為證明是已故台塑集團負責人王永慶親生骨肉,提起民事「生父死後認領」訴訟。
二、如何抓姦及證明通姦?
(一)直接證據:
我們常說抓姦要在床,但是先生與小三脫光光在床上蓋棉被純聊天,就算被徵信社破門而入拍到,但如果沒有取得殘留精液的衛生紙或保險套充當證據,恐怕還是很難說服檢察官或法官,先生與小三是有通姦之性交行為的。
(二)間接證據:
1.簡訊、skype訊息記錄或電子郵件
實務上承認的間接證據,例如先生與外遇小三的Line簡訊、skype訊息記錄或電子郵件中,表達出先生與外遇小三曾經從事性交行為。
2.錄音
另外一個有用的通姦證據,就是先生與小三通姦被發現後,在逼問先生過程中所為之錄音,如果先生有承認,那麼這個錄音也是可以當作通姦罪的犯罪證據的,所以說抓姦是不需在床的,也不需要花大錢(上百萬)找徵信社的。
(三)抓姦應注意事項:
我們常看八點檔連續劇有很多劇情是由元配帶徵信社人員或自己友人破門而入,並且就先生與小三的通姦行為抓姦在床後,強行拉扯小三衣褲進行拍攝,但是殊不知這樣的行為是已經觸犯了刑法「侵入住宅罪」、「毀損罪」、「妨害秘密罪」及「強制罪」的,因此許律師奉勸大家要抓姦,千萬別讓自己深陷更嚴重的刑事責任(通姦罪最重才一年,侵入住宅、妨害秘密及強制罪最重卻要三年徒刑),而且這樣對於將來與先生談判民事離婚、夫妻財產分配、監護權等攻防戰可能已經增加對方籌碼,豈不是得不償失,最後更可能落的人財兩失呢,所以奉勸大家抓姦千萬別學八點檔連續劇。
許文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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