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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報: 台大、台師大、政大等三所國立大學,爆發有超過20位教授涉嫌持假發票詐領研究計畫費,初估詐領的全部金額約43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兵分28路搜索,約談50多位教職員到案。 拿報紙、拿文件,所有能遮掩的東西都用上了,他們全是國立大學教授,卻涉嫌詐領研究費,檢調26號動員160多位檢察官,兵分28路大搜索,因為調查發現,台大、台師大、政大等學校20多位教授,涉嫌找專賣文具的元霖企業公司幫忙開發票,向國科會等單位核銷沒花完的研究經費,元霖取得撥款後扣掉一成,再代購禮券、3C等產品給涉案教師,總詐領金額估計有430多萬,約談50多位教職員,晚間涉案人依涉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北檢複訊。 一語不發,快步離開,複訊後五個人包括台大生化所果姓副教授、台大物理治療系簡姓助理教授、台大會計曾姓助理教授、師大餐旅所孫姓教授與師大地球科學系簡姓教授,分別以二到八萬元交保,是否還有更多人涉案?檢調目前持續擴大偵辦當中。(摘路自網路奇摩新聞)


因為上述新聞特來跟大家作以下分析跟提醒 檢調陪訊的心得: 以前曾經分享當事人被搜索的心得 再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被搜索時應注意事項:

一、 別把調查員的話當聖經
二、 千萬等律師到場後再發言或動作(第一時間通知律師)
三、 搜索票上的案由及應搜索或扣押之物要記下來
四、 被扣押帶走的東西要留備份


一般搜索後就會被帶到調查局接受訊問 接受調查員或檢察官訊問也有以下重點:


一、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
根據我的經驗,當事人到調查局都是非常緊張的,一收到通知書後接連幾天一定都睡不好 到了調查局應訊,情緒更是緊張到最高點,沒有印象的東西也亂答一通,所以沒有印象的東西記得說忘記了。

二、 沈默是金
承前,當事人常常因為緊張,就一直講話講話,本來沒事的,也被他講到有事,因為在那種情境,檢調機關難免「看到黑影就開槍」, 中槍的通常都是這種「多嘴」的當事人

三、 證明無罪(而不是自證己罪)
當事人除非是證人身份,否則到調查局肯定都沒好事,調查員一般都會質疑當事人的話,當事人常常因為緊張就口沫橫飛, 這樣就犯了前述「沈默是金」的金律了,應謹記在心者為:當事人去調查局是要證明無罪,不是要釐清調查員的疑慮的。

此外,根據我的經驗,相較於警察,調查員的問案技巧較為深入且細膩,一般區分為兩種,警告型跟客氣型, 警告型就是會暗示你可能檢察官要複訊或者羈押 警告型也常常會威嚇律師 不過我的經驗是,只要律師敢於合法地為當事人爭取權益 通常調查員都不會太過份 曾經有幾次調查員看我一直插嘴講話(怕當事人自證己罪) 要把我請出去 我就說你沒有這個權力 我是合法行使辯護權 這是我的當事人憲法所保障的權利 你不能剝奪 後來調查員就變的比較客氣了

客氣型就是會以禮待之,等你卸下防備後,取得他們需要的線索或證物 不管哪一種都要謹慎待之 記得一踏入調查局或地檢署神經就要緊繃當成作戰 最後提醒 任何人在接受偵訊時,因為無法知悉偵查機關掌握什麼不利於你的證據
所以沈默是金非常重要(被告有緘默權,即便是被檢察官轉為證人,亦有拒絕證言權) 除非你有把握講出來的話對你是百利無一害的(然通常一般人對法律的評價都是錯誤的) 故建議在偵查階段的策略應為沈默是金並且蒐集有利於己之證據

以上敬請卓參

 

許文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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